信仰與科學的整合 陳民本博士 |
科學是以觀察和實驗來研究自然的現象。因此,科學上所詮釋的性質乃是一系列的因果關係,所研究的範圍亦侷限於物理的世界,並不涵蓋超自然的區間(Hearn, 1997)。按著科學研究的嚴謹定義,社會科學都不能屬於「正統科學」或「精密科學」,即使地質學,是企圖建構發生在過去而無法重現的事物,亦即所謂的「歷史科學」或「起源科學」,與正統的「實驗科學」更有極大的差異。生物學也和地質學一樣,屬於「正統科學」和「歷史科學」之間的「科學」上。 「信仰」至少有兩種定義,一種是心智上的同意,另一種為信任並加上依賴(劉大衛,1996)。唐崇榮牧師則認為是「理性歸迴真理,感情歸回聖愛,意志歸回神的旨意」(2003年台北希伯來書查經)。不論是心智或理性,信仰之基礎在於「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之確據」。因此,基督徒所相信的聖經是特殊啟示,科學若屬於一般啟示,那麼創造的主,不會將此二啟示造成互相矛盾的。我們會看到矛盾,其實是人在解釋上的問題。聖經上對大自然的敍述,常常是直接而不帶任何修飾,但是,在科學上科學家對大自然的瞭解是細膩且有脈絡可尋的。 信仰與科學的整合不在於孰對孰錯,因為二者本就出於同一源頭,而在乎於如何互補。二者在整合之際,不應只著重在對與不對,而應更多注意本身的解釋是否有可議之處。其實在信仰上,對聖經的許多解釋及認知也有許多的不同,不是嗎? 上帝藉耶利米先知:“那使太陽白日發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發光,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匉訇的,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 祂如此說:“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32:35-36)。可見上帝看重祂自己所創造的自然律。地球長時間的運轉,海水的形成,陸地的形成,甚至海洋中充滿的微小生物都是上帝所創造的,在創世記第一章都有敘述。這些事實,在科學上都已經可以證實。相信聖經的基督徒對科學上的發現和認知,必須存著尊重的心態。 地球年代的久遠,海洋中的微小化石可以用來檢驗從中生代的侏儸紀一直到現今的海床地層。從1968年開始,海洋鑽探計畫已經完整地建立了生物化石、古地磁的地層年代。也就是說,目前在海床上沉積的最老化石的年代約為一億八千萬年前。但是老於一億八千萬年前的古生代化石,卻只能在陸地上發現。因為,1970年代證實的「板塊運動」學說,說明了古老的地塊在海溝的深處被地函的物質銷化掉了。因此,古老的地層只能在大陸地塊上保留下來。當然,地球上最老的地殼,並未被發現有四十五至四十六億年,而是從外來的隕石和月球上的岩石定年的結果(潘柏滔,1982)。總而言之,地質學上的證據,雖然不是那麼完備,有些地方仍然是要憑信心的。不過,在地球表面,一個古老,且有層次的證據是比比皆是的。否則,地質學界早就吵翻天,不需要外人來指責。因為,自然律是人人都可以觀察得到,且能被瞭解的事實。 Water R. Hearn (1997) Being a Christian in Science.蕭寧馨譯,校園出版社 劉大衛 (1996) 自然科學與信仰,雅歌出版社 潘柏滔 (1982) 進化論:科學與聖經衝突嗎?更新傳道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