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三屆校友 陳寶鳳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
神帶我去讀牙醫系,但是沒帶我去當牙醫,是否浪費?神帶我去讀華神,但沒帶我去做華人事工,是否浪費?記得在華神讀了兩年後,我才清楚神要我參與跨文化的宣教事工。當時我有一個想法,神既然不是要我做華人事工,祂為何帶我到「華人」的「神」學院而不在「跨文化」的「宣教」學院受裝備呢?我想原因太多了,我只要提以下幾樣:
一•操練跨文化生活
因我是旅菲華人,所以生活習慣難免和台灣不盡不同。譬如,多數菲律濱人都是一大早洗冷水澡,常常是頭髮濕淋淋地就出門了;可是一到台灣,大都選擇晚上洗澡,一年四季都是用熱水伺候,並且一定先把頭髮吹乾才安心出門。
另外,我也發現每個文化對「乾淨」的定義不同。菲國境內大多缺水,故人人都惜水如命。我曾在教會幫忙洗碗,雖然姊妹沒講什麼,但是她把水龍頭開得老大,以便沖洗我剛洗好的碗。有一回參加短宣,同隊的同學也如法炮製,剛巧澳洲的宣教士見到,就教她只要把塗過沙拉脫的碗去碰盆裡的水一、兩次就可以了。不把沙拉脫洗掉才能保持發亮的功能,這是澳洲人對「乾淨」的觀念。
二•操練適應力
神藉著華神給我許多出國的機會,間接操練了我的適應力。一年級泰北的短宣,就有機會前往清萊和清邁。二年級澳洲的短宣,去了墨爾本和雪梨,加上紐西蘭的基督城。三年級有幸參加聖地考察團,如願前往以色列、埃及、和約旦王國。因此華神畢業後,無論過去到新加坡修了語言學,或到哥斯達黎加學西班牙語,直到如今到墨西哥去宣教,我都會比較有信心的說,神必幫助我。
三•操練信心
無論求學或參加短宣所有的經費,我都向神說:「您若要我去,請您為我預備。」結果神卻是樣樣預備,使我親身經歷祂的信實。神不單在經費上顯出祂的慈愛,日常生活也能看到祂確是眷顧我。記得我剛到台灣,也是我第一次出國。學院寄來通知,指示我如何從機場坐車到華神。抬頭看看招牌全是中文,我想,我怎麼搭車、到那裡下車呢?不諳國語的我該怎麼跟司機溝通、請他送我到華神?我帶了三件行李,怎麼換車呢?因此當機長宣佈飛機即將降落,我禁不住哭了。我跟神說:「主啊,我知道我會迷路,但我沒辦法,我已經在這裡,請您親自負責。」我就隨著人潮往前走,直到我過了海關而進入機場大廳,就忽然聽到:「Elisa!Elisa!」我想,怎麼會有人叫我的英文名字呢?一回頭就看到一位菲華姊妹,我就被送到華神了!過了一、二週之後,我問她姊姊為何沒通知說要接我?她告訴我,當她知道我自己一個人要去華神的時候,她就想起我一定會迷路的,於是就臨時向朋友借車去機場接我!
第二次是我因申請「三年四讀」沒通過,第四年就必須搬到外面租房間。支持我讀書的基金會原本是支持三年,但因我拖了一年就主動要支持第四年。我跟他們提說,因將來要當宣教士,想開始學習信心生活。因此我們彼此答應只支持到年底(第四年的第一季),一九九五年開始就停止了。感謝神!雖然我的房租是華神寢室費的六倍,我也沒有告訴任何人我的需要,但每個月我還是可以付房租,因每個月都有不同人奉獻經費,而他們都是第一次想到為我奉獻的,甚至有兩位是很久已經失去了聯絡的朋友!
第三次,我因個性被動又很客氣,不會向朋友或家人,甚至向神求一些不太重要的東西,可是我卻發現神親自都會主動的給。雖然我付得起房租,但我還是需要節省。可是獨獨飲食這一樣就是免不了。有一天,我途經一家水果店,我心裡說:「主阿,我已經好久沒有吃到水果了。」第二天,住在我附近的一位教會媽媽就送我一大袋種類很多的水果。有時我真的什麼都沒有,這位媽媽就會過來送我她剛煮好的東西,或是打電話請我過去她家吃飯。其實當我的同學幫我找房子的時候,我根本不知道這位媽媽是我的鄰居,但神知道這位媽媽,就如同供養以利亞的的寡婦(這位媽媽也是寡婦),安排我住在她附近。
四•操練語言恩賜
我原本會講閩南語、菲語、和英語,一到台灣,為要跟台胞溝通,我不得不學用國語講話。出國幾次之後,我才發現說國語的益處,因為只要懂得國語、英語,到處都能溝通!
五•為要看到跨文化宣教的需要
華神宣教團契幫助了我更清楚神的心意。一般請到團契分享的宣教士都會提華人參與跨文化的比率很少,其中一位還說,很多讀過宣教博士的人都很難推動宣教,那是因他們本人尚未當過宣教士。當時我想起,我當團契主席也很難推動宣教,因我不是一個宣教士。因此我決心自己先出去宣教,將來才能有效的去推動宣教。
六•操練個性
在華神的時候,我遇到最重的考驗就是母親被殺、大哥失蹤的事情。但是我最常遇到的考驗是人際關係的問題。感謝神!因為有這些傷害,我就剛強了一點、成熟一點、獨立一點、智慧增多了一點,並學習勇敢主動向那些誤解我的人溝通,有時雖沒機會溝通,只好學習等候神。我當然不能保證將來的人際關係不會有問題,但多多少少在華神的訓練可幫助我更勇敢的去面對問題。
七•支持將來的宣教事工
畢業回菲之後,我就在一間菲華教會服事。這教會的傳道、牧師、師母都是華神的校友。如今我已經前往墨西哥,第一年的費用有四間教會自願支持。除了我的母會(華僑聖公會-聖司提芬堂)之外,其他三間與華神有關。第一間是台灣信義會蒙恩堂,這是我一年級的實習教會。第二間是香港的筲箕灣福音堂,其中一位傳道是華神學妹,也是我的室友。第三間就是我上面提過畢業後服事的教會,基利心基督教會,這教會前年七月六日為我舉行差派典禮。
菲律濱沒有威克理夫聖經翻譯會,因此我算是台灣的會員。前年五月回台傳遞異象,發現部份邀請我去分享的也大都是華神校友。除此之外,有兩位學姊因自己也身為宣教士,非常了解我的需要,甚至情願把自己將要去分享的聚會讓我分享。雖然有點自私,但我就會想起我只有一個月的時間留在台灣,神是否知道我需要這位學姊的幫忙,所以就讓她五月仍不能離開台灣?
如今為我禱告的同工名單,大都與華神有關。除上面七樣原因,我還有其他原因,但這七樣是最重要的。如今我就不能再問神:「主啊!您既然要我做跨文化的宣教事工,為什麼不帶我去跨文化宣教的學校受裝備呢?」
(本文摘自 華神院訊 1999.02)